昭通市第一中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校编制了《昭通市第一中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校编制的《昭通市第一中学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昭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zt.xxgk.yn.gov.cn)上查阅该《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学生路18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昭通市第一中学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一般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行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昭阳区学生路18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870-2168019 传真号码:0870-2168019 电子邮件:ztwbm@126.com 邮政编码:657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本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校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本学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校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校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0-2167255 地址:昭阳区学生路181号 邮编:657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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